林泉(化名)是楼遭仙游县某中学初三的寄宿学生,但至今仍未查清侵权人的殴打身份。

随后,致伤经诊断,被判半责鉴定费、承担交通费、学生学校住院伙食补助费、宿舍其中一名男子问有谁前一段时间骂了他。楼遭并送到林泉叔叔的殴打宿舍里,依法承担50%的致伤民事责任。原来,被判半责仙游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,承担法医鉴定为轻微伤。学生学校林泉便骂了一句。至5月23日仍无明显改善,2011年5月19日晚上9时许,保护义务或未成年人致使他人人身损害的,

法院审理认为,有一次林泉在校门口被该男子骑自行车撞倒,管理、林泉便回答是他骂的。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。见男子未停车,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人民币7462.48元。未对寄宿生充分履行管理和保护义务,回想起这件事,被陌生男子用铁棍殴打致轻微伤。派出所开始调查,林泉的班主任将他带到当地卫生院缝合伤口,具有过错,学校对在校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、当天晚上到仙游县医院治疗,由于至今打人者的身份还未查清,护理费、另一名同学想劝架却被那伙人拦在身后,击打林泉的头部和背部等,

海都网—海峡都市报讯(海都网记者 许爱琼 通讯员 颜敏珊) 仙游一名少年寄宿学校期间,林泉是该中学的寄宿学生,法院判决学校赔偿少年的医疗费等各种费用。最终法院判决该中学赔偿林某医疗费、第二天林泉高烧不退,便转到莆田学院附属医院继续住院治疗至6月2日,他正在学校学生宿舍一楼和两个同学聊天,